为加强全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自2021年起,山东省组织开展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现就做好我区职称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大数据系统研发、分析应用等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职称设置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设置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四个层级,其中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采取全省统一考试方式,高级工程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工程师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结合的方式。
大数据工程专业分为大数据系统研发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大数据系统研发主要适用于大数据系统的研究、设计、开发、运行、维护等工作,侧重于技术端;大数据分析应用主要适用于数据的采集、清洗、分析、治理、挖掘、交易、可视化,以及数据标准、安全保障等工作,侧重于应用端。两个专业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相互之间可以接续交叉报考和评审。
三、报考条件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数发〔2021〕3号)要求,除具备五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层次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
四、考试形式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原则上每年下半年举行一次,每个级别(专业)均考试一个科目。采用机考方式进行,一般为客观题,包括单选、多选、判断题,考试满分一百分。
2021年报名时间:9月1日至30日
缴费时间:10月11日至15日
考试时间:10月24日上午9:00--11:00,视疫情调整。
考试地点:待定
报名方法及流程:单位初审、考生网上报名、省大数据局复审、缴费考试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每年报考前完成90学时学习任务,包含公共课30学时和专业课程60学时。各考生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单位考生出具近5年来继续教育情况说明,也可通过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今年,考生能够提供修满继续教育学时的证明,或者自愿在报名网站上修满学时,均可以参加职称考试。
2.学历资历条件:报考不限制所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满足条件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职称评聘分离;兼容所有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例如:如通过评审取得了工程师职称,满足条件即可报考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如通过软考取得了高级工程师,满足条件即可申报大数据工程专业的正高级工程师。
3.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知识大纲相关内容已在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发布。
附件1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