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德州市高价值专利 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的通知 (局函〔2021〕11号)

来源: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09

 

局函〔2021〕11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价值专利向我市转移转化,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助主体为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二)专利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单位或市外的其他创新主体,向市内转移转化;

2.依法获得国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3.专利状态正常,不存在纠纷等情况;

4.专利权人合法变更为购买专利企业、以专利作价出资入股的新创办企业或增资扩股企业,变更事项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5.应为2020年发生的专利转移转化。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交易资助申报材料:

1.《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纸质版;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专利交易合同、发票复印件;

7.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说明;

8.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单位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专利作价出资入股资助申报材料:

1.《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纸质版;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作价出资入股证明材料;

7.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说明;

8.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单位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确认真实无误后,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汇总,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提出资金资助方案,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辰  联系电话:0534-2228835

联系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279号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箱:dzzscqj@dz.shandong.cn

 

附件:关于修订印发《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